| 評估項目 |
摘要說明 |
一、 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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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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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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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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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與「道德行為準則」,明確規範董事、獨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於執行業務時,應遵守之相關規定。
-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季刊內容宣揚「誠信、積極、創新、突破」經營理念,並為使董事、獨立董事、經理人及所有員工之行為符合道德標準,訂有「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工作規則之服務守則」,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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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與「道德行為準則」規範相關作業程序,明定誠實信用原則、防止利益衝突、不得圖己私利、保密責任、公平交易、資產妥善保護與使用、法律遵循及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之行為,本公司人員如有違反準則之情事時,除依法令或公司相關規定處理外,應即時公告週知,以為警惕。本公司並建立及落實執行有效之內部控制機制及內部簽核流程,以確保有效預防及發現貪腐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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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做為員工於執行業務之倫理標準,要求全體員工不得接受任何不當之饋贈,避免員工因個人利益而犠牲公司權益,以杜絕公司內外一切非法行為。另全體員工負有保密公司或他人之營業秘密之義務。另,本公司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本公司於商業往來之前,應考慮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有不誠實行為紀錄,並嚴禁回扣、賄賂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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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實誠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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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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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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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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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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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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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與往來對象皆建有基本資料,以透明與公平方式進行商業活動,與重要往來之供應商皆訂有誠信經營條款,要求杜絕不當利益之連結,以確保各項商業活動符合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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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由隸屬於董事會之永續發展委員會轄下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負責推動企業誠信相關作業。永續發展推動小組成員由跨部門高階主管共同組成,職掌及執行情形如下:
- 配合法令訂定相關誠信經營規章辦法,並協助推動形成企業經營理念。
- 建立多元溝通管道及檢舉制度。
- 誠信政策宣導與協調。
-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之流程及降低風險是否有效遵循。
該小組定期於每年年底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114年度執行情形已於114年12月26日董事會進行提報。
- 本年度無不誠信事件(申訴案例0件,舉報信箱0件,貪腐及舞弊0件)。
- 114年度執行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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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承諾
- 透過供應商管理平台宣導公司之誠信政策。
- 供應商簽署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計43家,供應商總簽署家數計5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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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
- 新人訓練共82人。
- 新任主管訓練共8人。
- 本公司管理部進行必修課程,涵蓋智財、道德、企業員工的營業秘密管理落實等,共培訓5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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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
- 董事及總經理簽署誠信經營聲明書。
- 員工入職100%簽署職場平等及道德行為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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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制定「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規範本公司人員應該以客觀方式處理公務,防止利益衝突,並應主動陳報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員工對於所執行業務有利益衝突時,應先告知主管並主動迴避;董事會各項議案有利益衝突時,董事皆需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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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由各部門檢視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針對潛在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作業程序設計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以避免公司人員不誠信行為,另本公司內部稽核定期及不定期辦理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形之查核,並彙總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
- 誠信為本公司經營理念,本公司對內定期宣導本公司道德規範與經營理念,對外持續對供應商宣導本公司誠信經營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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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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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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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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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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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訂定「檢舉辦法」並公告檢舉信箱(audit@cfprec.com.tw),提供公司內外部人員使用。由稽核單位受理公司內部同仁及客戶、供應商、承攬商等之檢舉;董事長室受理股東、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人之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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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檢舉辦法」明定檢舉陳報流程,除承諾對陳報人及檢附證據予以保密外,必要時法務及人資均得協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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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檢舉辦法」明定保密檢舉人身份,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提出檢舉而遭不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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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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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架設公司網站,揭露相關公司資料,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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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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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遵循之,截至目前為止尚無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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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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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與往來廠商均依董事會通過之「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辦理,並於合約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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