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排放量


  • 本公司主要溫室氣體排放來源為電力使用所產生之二氧化碳,以2022年為基準年,於2025年起,每五年每單位營收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2%。溫室氣體、用水量及廢棄物之資料邊界為本公司,以範疇一及範疇二資料統計。
    1. 溫室氣體
      1. 經盤查2023年度溫室氣體總碳排放量約為7,911.81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其中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碳排放量約為346.5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範疇二(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碳排放量約為5,134.85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範疇三碳排放量約為2,430.46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單位營業額溫室氣體排放量為5.86(CO2e公噸/百萬營業額)。
      2. 經盤查2022年度溫室氣體總碳排放量約為9,505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已於112年11月經第三方認證),其中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碳排放量約為249.36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範疇二(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碳排放量約為5,339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範疇三碳排放量約為3,841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單位營業額溫室氣體排放量為5.329(CO2e公噸/百萬營業額)。
    2. 用水量
      1. 經盤查2023年度全年用水量為34,152噸。2023年度溫室氣體總碳排放量約為7.9574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
      2. 經盤查2022年度全年用水量為53.608MWh (1.93 x105百萬焦耳)。2022年度溫室氣體總碳排放量約為8.184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
    3. 廢棄物
      1. 經盤查2023年度全年廢棄物總量為423.37公噸,其中有害廢棄物為9.19公噸,一般廢棄物為414.18公噸。
      2. 經盤查2022年度全年廢棄物總量為250.47公噸,其中有害廢棄物為130.6271公噸,一般廢棄物為88.52公噸。
      3. 查證規劃已於112年11月查證完畢。
  • 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1. 溫室氣體減量政策
      1. 基準年數據:2022年度本公司碳排量為9,505公噸。
      2. 減量目標:於2025年起,每五年每單位營收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2%。
      3. 推動措施:
        1. 智慧能源系統導入:於廠區內安裝智慧水電錶,達到能源數據可視化管理,以精準檢視並改善耗能之處。
        2. 既有動力設備加裝變頻器並依製程需求,降低能源耗用量。
        3. 適時將設備汰舊換新,以確保設備運轉效率。
        4. 提升製程良率並導入機械手臂減少二次加工之耗損。
        5. 減少能源使用:實施能源管理計劃,於公司內部宣導隨手關燈,並提高建築物的能源效率、使用節能照明和空調系統、使用高效能的製造設備。
        6. 促進可持續交通:推廣低碳交通模式,如步行、自行車、公共交通等,減少個人汽車使用,減少碳排放量。
        7. 碳中和:中科太陽能板發電是否轉為自用。
        8. 持續規劃年度節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4. 達成情形:2023年度溫室氣體總碳排放量較2022年度減少1,593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
    2. 減少用水政策
      1. 基準年數據:2022年度之碳排放量為8.184公噸。
      2. 減量目標:於2025年用水之碳排放量減少1%。
      3. 推動措施:
        1. 於廠區內安裝智慧水錶,主動偵測漏水等用水異常狀況。
        2. 提高用水效率:安裝節水器、使用低流量馬桶、調整澆水時間等。
        3. 回收和再利用水資源:設置雨水收集系統、回收家庭用水等。
        4. 改進水管設施:檢修漏水管道、提高水壓等。
      4. 達成情形:2023年度全年用水之碳排放量約為7.9574公噸二氧化碳約當量,較2022年度用水之碳排放量減少2%以上。
    3. 廢棄物管理政策
      1. 基準年數據:2022年度本公司廢棄物產生之碳排量為130.63公噸。
      2. 減量目標:於2025年廢棄物產生量減少1%。
      3. 推動措施:
        1. 減量:推廣減少包裝、推廣節約用紙、推廣可降解材料等。
        2. 回收:設立回收站,鼓勵員工分類回收等。
        3. 再利用:推廣廢物轉化為資源、推廣可持續發展、推廣垃圾清理等。
      4. 達成情形:2023年度全年廢棄物總量為423.37公噸,較2022年度廢棄物總量增加,廠區計畫進行相關調整,預計於2025年廢棄物產生量較上一年度減少1%,以達成目標。
  • 各項資訊之驗證情形及其所涵蓋範圍:
    本公司2022年度溫室氣體盤查數據已於2023年11月取得第三方公司認證。2023年度延用前一年度盤查方式,預計2027年度再次進行第三方驗證,並持續執行。